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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县嵌入式“再监督”坚守耕地“红线”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9-23 15:23

“老板,今天怎么不继续拆除?给你们的期限是五天,要尽快。”

“今早停电,没有做工,现在我马上叫工人进场。”

9月15日下午,隆林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组长温茂强带领督查组到该县者浪乡宏建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加工厂就违建大棚房拆除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并责令其限时整改。

据悉,该地块属者浪村弄坝屯村集体土地,共20亩,其中耕地6.3亩,于2020年承租给宏建公司加工木材。今年3月,在自治区卫片执法检查中被发现有违建大棚房,该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遂责令宏建公司整改,可公司没有立即整改,后经下发处罚书、约谈相关负责人,公司于今年9月初启动整改,现已自行拆除违建大棚房3座,还有2座正待拆除。

“你们回填的泥土太薄,最多才20公分,还要再填,须达到50公分。”温组长来到已平整的土地检查时对公司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按照期限自行拆除违建厂房,并确保及时复垦。

耕地是最为宝贵的资源。为严格落实自治区、百色市关于开展乱占耕地违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严守国家耕地“红线”,隆林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聚焦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和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采取监督履职、实地走访、排查线索、严肃问责等方式,开展“嵌入式”监督检查,坚决制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非农化”,保护耕地资源、严守耕地红线。

2020年10月,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照“八不准”要求,对辖区内乱占耕地违建问题开展政治监督,有力有序地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生效。

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照职责分工,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加强动态执法巡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属地管理、区域划分、责任到人”的原则,制定巡查线路,明确区域范围,确定责任人。建立土地违法案件通报、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拿出初步整改建议,对账销号,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控机制。

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切实扛起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违规占用耕地种果种树、挖塘养鱼,将耕地撂荒闲置等“非粮化”“非农化”问题。对强占多占耕地建房、流转买卖耕地建房、巧立名目占用耕地违法建房、违反“—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问题“零容忍”。

据统计,自2020年10月以来,全县卫片执法发现各类违建图斑共549个,排查项目117个,排查面积1686.966亩。其中,占用耕地图斑30个,面积92.2亩。目前,该县对乱占耕地建房立案查处10个,结案2个,正在查办8个。

“在前期开展的政治监督工作中,发现一些部门存在着互相推诿扯皮,排查不彻底,拆除复垦工作报批迟缓等问题,并就如何控制增量、加快查处力度等两方面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6条,约谈相关负责人3人。下一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我们将予以公开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隆林各族自治县整治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小华表示。

【作者:龙洌】

【编辑:李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