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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7-03 08:32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惩治“微腐败”震慑效果,现将1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隆林各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隆林县)沙梨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郭秦挪用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的问题经查,2006年12月初,郭秦(隆林县克长乡仁上屯人)以克长乡新华村仁上屯和丫口屯的群众代表名义向克长乡林业站申请两个屯的集体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经克长乡林业站审核上报隆林县林业局批准,郭秦成功申请到仁上屯和丫口屯集体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补助。2007年至2009年,隆林县林业局通过银行将仁上屯和丫口屯的2006年至2008年的集体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共20280元拨付到郭秦账户上。期间,郭秦将仁上屯和丫口屯的2006年至2008年集体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共20280元全部领取出来,除将仁上屯集体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2000元交给社长黄某锋,将丫口屯集体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800元支给时任副社长黄某隆外,剩余17480元全部用于其个人生活开支,其行为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21年6月,郭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从源头上遏制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持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