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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2024年移风易俗倡议书 (新)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3-01 08:37

全县各族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移风易俗良好成果,深化移风易俗示范县创建工作,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现将我县移风易俗工作倡议如下:

1.倡导婚事新办。提倡婚事只邀请近亲属参加,简化嫁娶程序,不讲排场,迎亲车辆不超过6辆,庆婚乐队(唢呐、八音、山歌等)总数不超过1队/组,把控吹奏时间,不能扰民,鼓励不请礼乐队,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反对炫富摆阔等行为。提倡少要或不要彩礼,必须要彩礼的将彩礼总数控制在3万元以下(原有的好习俗继续按原来的标准执行),赠送嫁妆价值要符合当地实际,避免盲目攀比,不要超出实际承受能力购买轿车、楼房等作为嫁妆陪嫁;倡导自由婚姻,反对包办、买卖婚姻和借婚姻变相索要财物;鼓励媒人少收或不收劳务费。大力倡导兴办集体婚礼,树立新婚俗婚恋。

2.倡导丧事简办。严格控制操办时长,原则上丧期为3天以内,最多不超过5天。文明治丧,简化仪式,殡乐队不超过1帮/组,把控吹奏时间,不能扰民,鼓励不请殡乐队;不占街道、居民区等公共场所设宴、搭建灵棚、吹奏鼓乐;祭祀不影响其他居民正常生活;出殡不影响交通秩序,不燃放爆竹烟花、不撒纸钱;宰杀牲畜(马、牛、羊、猪)总量不超过3头(原有的好习俗继续按原来的标准执行),不跟风扩大化收受搭礼或发放孝帕,避免铺张浪费。

3.倡导少办庆宴。原则上不操办婚丧以外的满月、百日、生日、贺寿、入学、谢师、履新、参军、订婚、乔迁新居等庆宴活动,确需操办的,只能邀请近亲属参加。

4.倡导操办新风。婚事宴请人数单方不超过15桌(按10人一桌计总数不超过150人);嫁娶双方合办的,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20桌(按10人一桌计总数不超过200人)。宴席菜品根据人数合理规划,并确保菜品干净、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每桌支出费用总额(含烟酒)不超过500元(原有的好习俗继续按原来的标准执行),避免铺张浪费;参加人员随礼(份子钱)每人不超过200元,避免盲目跟风攀比。

5.倡导委托操办。倡导群众委托红白理事会统一操办婚丧宴席,实行统一操办规模、统一宴席标准、统一菜谱菜单、统一服务队伍,统一监督管理。

6.实行备案制度。操办婚事要提前3至5天(最迟不超过7天)向村红白理事会进行备案,如实说明操办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等,并对遵守相关规定作出承诺。丧事要及时报备,最迟不超过2天报备。“村两委”成员向乡(镇)党委报备;党员、村民向所在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报备;返村(社区)操办婚丧喜宴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除向单位报备外,需向所在乡(镇)党委或人民政府报备。

7.遏制早婚早孕早育现象。坚决遏制22岁以下男青年、20岁以下女青年未婚生育(即“早婚早孕早育”)势头,坚决抵制“娃娃亲”等。

8.倡导文明过节。春节、“三月三”、清明节、中元节、冬至等期间开展祭扫活动,提倡不扩大化、不硬化建设坟地,保持土地原有绿色生态环境;提倡不焚纸烧香,倡议网上祭奠、鲜花祭奠等树立文明祭奠新风气。逢年过节带头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提倡少燃放烟花爆竹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提倡低碳节俭过节。

 

隆林各族自治县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