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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纪委整治懒政怠政问题办公室受理人员守则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0-15 11:38

 

一、坚持原则,依法受理。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和上级信访工作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引导来访人依法有序和逐级上访。

二、热情接待,礼貌待人。举止文明,仪表整洁,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做到耐心听取,认真记录。

三、恪尽职守,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地处理来访人反映的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排忧解难,惠及百姓。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咨询服务。

五、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对要求合理、政策允许的来访事项,及时疏通渠道,督促有关部门快办、办好。对要求过高或不能办的,应耐心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

六、举报事项,注意保密。对举报、控告的重大来访事项,做到为来访人保密,并引导来访人向有关部门直诉或及时转办。

七、亲友来访,主动回避。信访工作人员在处理来访时,与来访人或来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做到主动回避。

八、环境整洁,简朴庄重。保持接待场所卫生、整洁、舒适、庄重。

九、遵纪守法,勤政廉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纪律,自觉加强廉政建设。

十、自警自励,率先垂范。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自觉遵守信访工作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