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0-29 11:30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切实推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县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平班镇委哉村党支部书记黄仁忠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3年,黄仁忠在协助平班镇人民政府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工作期间,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核实黄某权户住房情况时,明知道黄某权户已有稳固住房,不符合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的条件,仍然同意将黄某权户申请危房改造指标的相关材料上报平班镇人民政府审批,致使黄某权户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0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0月,黄仁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者保乡同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韦厚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20年3月,韦厚言在开展同禄村产业奖补工作中,在明知同禄村江达屯贫困户韦武金没有发展任何产业项目的情况下,弄虚作假,将其自己种植的油茶林虚报成韦武金发展的产业项目,并给韦武金以此来申报贫困户产业奖补政策,致使贫困户韦武金在没有发展任何产业的情况下虚报冒领贫困户产业奖补资金15000元,并收取韦武金产业奖补“好处费”4000元。2020年10月,韦厚言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金钟山乡弄八村村民委员会治保主任杨光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08年至2020年,杨光祥在保管弄八村上马草屯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期间,私自将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金115299.68元私存私放,除33000元是以现金的形式存放在家里未使用外,剩余82299.68元全部用于其个人家庭生活开支。此外,杨光祥还擅自以13000元的价格将群众集资建于上马草屯的完小校舍及地皮卖出,所获收入也没有纳入集体资金进行管理。2020年10月,杨光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村级党员干部在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中不到位、不彻底,变形走样,损害了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保持攻坚态势,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监督执纪,深化以案促改,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