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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 | 监督保障特殊群众利益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5-24 09:00

“杨丽户原有三口人,奶奶和爸爸分别在今年元月、十月过世,现在她这户只有她一个人了,十八九岁的样子,目前在百色商校读书......”日前,我们在开展异地搬迁帮扶遍访时,在我县鹤城新区易地搬迁安置点,楼栋长说。

“那现在家里只有她一人?她母亲呢?”我接着问。

“她母亲早些年已经改嫁了,她一直和爸爸、奶奶生活。”楼栋长回答。

听到这,我心中犹如升起千斤巨石,久久不能平复,一个19岁的女孩,无依无靠而且还是一个学生,她的心情该有多沉重,她的学业和生活如何保障......想到这,我立即将这户标为重点关注对象,然后向新州镇政府、鹤城新区社区及帮扶干部反馈情况,要求对标政策,压实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杨丽户应享尽享。

“杨丽家庭成员相继死亡,母亲改嫁,无经济收入来源,但她已有19岁,不符合事实孤儿认定条件,只能为其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照她家的情况,符合A类保障。”当晚,我们在鹤城新区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会上,新州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要求帮扶干部立即收集相关材料,并第一时间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鹤城新区将其纳入监测户,定期跟踪帮扶,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由楼栋长、片区干部作为责任人,落实关心爱护措施,定期了解生活学习情况,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帮助杨丽完成学业。

半个月后,我电话回访杨丽户帮扶干部得知,杨丽已开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同时享受教育类补助。在帮扶干部的持续帮扶和就读学校老师的思想开导下,如今杨丽生活学习一切正常。

得知这一切后,我心中的石头也终于落下,像杨丽户的特殊群体可能还有很多,有的老弱病残,有的是孤儿无人看护,像这类的一些特殊群体,很容易被社会遗忘,而他们才是真正需要被帮助的对象,像此类的家庭,如果我们不及时跟踪监督、遍访,很难及时发现问题,他们的生活也会陷入困境,我们只有认真细致地跟进监督,确保帮扶措施落地落实,才能真正发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站的前哨作用,真正解决群众的“堵点”“难点”问题,从而保障特殊群众在惠民政策上应享尽享、应享快享。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更多的社会爱心救助信息,争取多方帮扶,切实保障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并努力为他们的生活保障作出积极贡献。(隆林县纪委监委 黄峰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