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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修复水渠护农田 暖“心田”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陈樱婷 魏后超 发布时间:2024-09-06 17:19

“失修的水渠修建好了,农田灌溉用水有了保障,7月底村民完成了晚稻种植,期待丰收。”近日,柳州市柳南区洛满镇纪委工作人员到该镇凤阳村监督验收水渠修建项目时,凤阳村委党组织书记如释重负地说。

 

几个月前,洛满镇纪委接到该镇凤阳村群众反映,村里水渠渡槽下沉破损,导致水渠出水量少,农田灌溉用水困难,“灌溉设施有问题,会耽误农业生产,希望帮助监督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面对村民的诉求,洛满镇纪委迅速响应,与凤阳村委核实了解水渠失修原因,并实地走访了水渠位置,现场查看水渠渡槽破损程度,入户询问村民具体情况。

 

原来,该水渠所灌溉的田地是凤阳村的粮食主产区,因年久失修,渡槽下沉,水渠破损面积较大,无法过水,严重影响了村民生产生活。但因部分村民担心水渠施工过程会影响现有农作物种植,对青苗补偿的问题有所顾虑,不同意施工,镇、村干部多次协调不下,故水渠修建工作迟迟无法得到落实。

 

“没有足够的水灌溉农田,许多农户无法种植水稻,只能改种旱地作物,还有的直接撂荒不种了,看着片片农田用不起来大家都很是心急。”凤阳村委党组织书记叹息道。

 

找到了问题根源,洛满镇纪委立即将问题进行梳理,列出整改清单,督促镇项目办将水渠修建工作列入2024年乡村振兴实施项目,及时进行项目申报,规范施工程序,并保障落实青苗补贴发放,做到公开透明。

 

按照项目实施合同约定,水渠修建施工时间正值4至7月,是农作物种植季节。为避免施工方与村民产生矛盾纠纷,洛满镇纪委靠前监督,与该镇项目办相关负责人一同组织凤阳村委、项目施工方、村民代表就水渠施工方案、项目路线、安全保障等细节积极沟通,并就村民关注的青苗补偿方案详细解释政策和补贴标准,帮助村民算好“经济账”,督促村委做好村民申请青苗补偿款的流程指导,做好各方思想工作。

 

村民得知失修的水渠可以重新修建,青苗损失也能够得到合理赔偿,全程公示公开,都表示愿意积极配合。

 

在洛满镇纪委的监督推进下,一条长666米,渡槽长170米的水渠得以在短期内有序高效完成修建工作,解决了农田灌溉难的问题,凤阳村受益群众400户1695人。“修建工作完成后不光农作物用水有了保障,水渠周边的小路也比之前更宽敞,更方便通车了。”村民们高兴地说。(柳州市柳南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