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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紧集体钱袋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吕晓艺 陈丹艳 发布时间:2022-07-06 13:58

“如今村里集体经济合同、项目的收支全部公开,家底有什么,家业有多大,大家心里跟明镜似的。”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濛江镇河西社区,该县纪委监委干部对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清理工作成效进行回访,谈及村集体“三资”情况时,村民们对村务公开相当满意。

 

此前,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濛江镇开展蹲点监督,群众反映河西社区“两委”干部存在用村集体资产入股经商办企业、私存分红款的问题。随后,县纪委监委对此展开核查。

 

原来,河西社区在一段时间里,用集体土地入股开办幼儿园,获得了近14万元的分红款。然而,村干部只将其中近2万元存入“村财镇管”账户,还有12万多元却去向不明。

 

“部分款项捐赠给了村里的学校,部分用来慰问老党员,还有部分用作社区清理垃圾的费用,可没私分。”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黄某不以为然。

 

“黄某纪律意识淡薄,错误地认为集体资金只要没放进个人口袋就没问题。这种错误认识,往往导致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领域相关人员违纪违法。”藤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在纪检监察机关的跟进监督下,河西社区对近14万元分红款开支情况进行了清查,并向群众公示了清查结果。黄某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向濛江镇党委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该镇严格规范村集体资产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监管。同时,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执行“村财镇管”规定等问题,在全县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督查。

 

随着专项督查的深入,一些村集体资产资源被占用、租金收缴难、租期过长等“三资”管理问题浮出水面。纪检监察机关根据问题线索共办理集体“三资”类违纪违法案件21件,约谈县、镇、村相关干部8人。

 

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藤县纪委监委向相关乡镇农村集体资产委托代理中心等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清理不规范合同并重新签订12份。同时,推动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把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转让、租赁、入股等流转交易行为纳入交易中心平台,采用公开招租方式,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