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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靶向发力,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5-15 16:25

“5月5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人民政府组织班子成员、同级纪委、项目负责同志、单位财务同志就林场村林下养殖产业园的室外电气、给水工程、鸡舍、产业路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施工单位确认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现向社会各界公告会议相关决定如下:

  • 会议确定克长乡林场村林下养殖产业园室外电气、给水工程和鸡舍A、鸡舍B、鸡舍C建设工程,以及该产业园产业路建设项目总投资为88.035587万元;
  • 会议确定该项目施工单位为广西新缘路建工程有限公司;
  • 会议确定该项目监理单位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费以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金额为准。”

这是一则登载在广西百色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公告。

隆林作为国家7省(区)52个贫困县中的极度贫困县之一,今年3月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七室调研组到隆林深入一线问民情、察实情、解难题,发现并指出了该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短板弱项和基层微腐败问题,为极力整治“微腐败”,助力脱贫攻坚,该县纪委监委靠前监督、靶向发力,通过下沉一线“找”、部门联动“移”、专项巡察“捋”、畅通渠道“访”、存量起底“筛”,念好“五字诀”,深挖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截至今年4月,扶贫领域共立案26件。

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县权乡情村点”监督。采取“一承诺、两清单、三公开”工作模式,对问题线索进行盘点梳理。通过组织该县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主要领导、项目负责人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使之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筑牢廉政“防火墙”;要求派驻机构从扶贫项目事项决策、资金落实到监管实行全程监督,并列出监督清单和扶贫项目资金整治清单,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发现问题,把“抓系统”落到实处,督促各乡(镇)和扶贫主责部门对本单位实施的扶贫项目按照项目资金整治清单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查找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存在问题;推行三公开,即县级项目、资金在县四家班子内部公开,在电视台、网站等县级媒体公告公示。而在乡(镇)实施的项目主要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另外,在扶贫项目建设工地设立公示牌,将项目内容公开到村、到屯,让群众零距离掌握扶贫政策,监督扶贫项目落实。

整合办案力量,阻断“乡情”干扰。该县持续深化片区协作模式,通过异地、交叉监督和办案,打破“熟人社会”,破解熟人监督难、乡(镇)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1至4月,片区协作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1件,占立案总数的42.31%。

激活监督末梢,整治“村点”顽疾。组建村级专项治理工作站,组织开展全县专项治理工作站站长集中培训活动,培训站长180余人次。并采取纪委监委领导对贫困村“一对一、一对多”蹲点排查、挂牌督办工作法,强化“村点”监督。1至4月,该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累计蹲点38天,发现问题25个,发现问题线索2条,重点督办立案1件。村级工作站累计受理群众举报投诉68人次,协助乡(镇)纪委了解核实群众利益受损害问题线索3个。

“我们已将村级微权力运行情况纳入巡察监督,从4月份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回头看”,着力发现和严肃查处把关不严、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侵占等“微腐败”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隆林县纪委监委 龙洌 杨艳梅 林会昌)

                             

                                        【责编:龙洌  编审:吴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