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职人员一律不得购买和使用N95医用防护口罩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2-10 17:00
2月9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公职人员一律不得购买和使用N95医用防护口罩。
通知指出,当前,我市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关键的攻坚时期,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广大医务人员持续奋战在抗击疫情的第一线,他们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默默奉献,坚守岗位,逆行而上。为奋战在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坚强后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保障。目前全市N95医用防护口罩紧缺,优先配备给一线医务人员使用是全社会的共识和公民应尽义务。
通知要求,为避免公职人员抢购、使用、占有N95医用防护口罩,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局面。禁止全市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获取N95医用防护口罩;利用职务便利或工作便利,非法占有、截留N95医用防护口罩;利用其他便利条件,获取、使用N95医用防护口罩,通过任何渠道购买或使用N95医用防护口罩;主动上交留存的N95医用防护口罩。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涉及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购买、使用、收取、留存、占用N95医用防护口罩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增强震慑作用。广大干部群众要加强对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