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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召开春节前廉洁警示教育大会

来源:今日广西 作者:姚艳群 发布时间:2024-01-25 16:09

2024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1月23日下午,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在富康院区会议室召开2023年工作总结会暨春节前廉洁警示教育大会,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党总支部书记、院长韦国杰传达学习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五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的文件精神,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要求全院职工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增强纪法观念和规矩意识,中层干部要及时传达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查纠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坚决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确保节日期间做到“十严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

最后,党总支部副书记、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杨荣强调,希望全体职工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并提出了要求:一是一定要注意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二是一定要注意生活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坚决遏制节日“四风”顽疾。三是一定要注意出行安全,严禁酒驾醉驾,确保平安快乐的欢度春节。

 

十严禁:

一是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是严禁利用公共资源或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结“人缘”拉关系,坚决抵制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

三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贵重物品、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

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五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是严禁以研讨会、学习培训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七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八是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九是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等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或以文山会海“落实”工作;

十是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推拖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