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2-19 10:58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严肃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强化警示教育,着力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群众满足感、获得感,现将我县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者浪乡者烘村党支部书记龙再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者浪乡者烘村一队王卜由户从2008年开始享受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2010年至2018年期间,龙再兴利用帮王卜由保管存折的便利,分两次从王卜由银行账户中领取现金共计4800元,全部用于其个人生活开支。2019年12月,龙再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平班镇民新村党支部书记陆万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陆万周在担任平班镇民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没有履行对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职责,致使民新村不符合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11户农户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183000元,给国家专项扶贫资金造成重大损失,在群众当中造成了严重的影响。2019年11月,陆万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者保乡上棒村村民委员会委员韦志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韦志和在管理上棒村可峰屯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期间,从2006年至2019年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挪用上棒村可峰屯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3962.09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9年11月,韦志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监督和纪律挺在前面,以问题为导向,从严从实狠抓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要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扶贫项目资金等行为,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