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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党委第三巡察组(田林县交叉巡察组) 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9-14 16:27

根据自治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2年9月13日,自治县党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蒋秀明代表巡察组分别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姚团结和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陈朝云出席反馈会议,就巡察整改提出整改要求。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姚团结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蒋秀明指出,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要素保障等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是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措施、生态治理不够有力,绿色矿山建设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不够到位,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力度不够,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解决不力。二是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自治县纪委监委、自治县党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蒋秀明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引领作用。二是强化党的建设,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夯实“两个责任”。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陈朝云强调,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对自身履职担当的检验,下真功夫、大力气推动整改落实落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本单位本系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坚定不移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坚持以上率下,党组要坚决担起整改主体责任,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落实落地,不断强化系统思维,推动整改上下联动,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姚团结表示,隆林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将紧紧围绕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严守政治规矩,直面存在问题,一丝不苟进行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一思想,把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立足标本兼治,全面深化问题整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坚持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把主体责任做到位、第一责任强起来、“一岗双责”落下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持续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用足、用活、用好自然资源政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自治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杨显华同志,自治县党委第三巡察组有关同志,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有关股室负责人,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反馈会议;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股室负责人、有关干部列席会议。(自治县党委巡察办)

 


值班编辑:李仙 校对:杨直旺 责任编辑:龙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