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自治县党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11-11 18:33
根据自治县党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0月23日下午,十五届自治县党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自治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自治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小华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支持配合本轮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县党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周定明通报了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罗永良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县党委第三巡察组全体同志出席会议,自治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及派出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吴小华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要自觉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推动本单位本系统和广大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上落地见效,从党的自我革命高度增强配合做好巡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吴小华强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要端正政治态度,把支持配合巡察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重要标准,作为持续深化推进清廉隆林建设的具体行动,认真落实巡察工作的具体要求,诚恳接受监督检查。要强化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要充分信任、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同时对巡察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共同圆满完成自治县党委交办的巡察任务。
周定明强调,自治县党委第三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百色市委和自治县党委工作要求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和实际成效。
罗永良表示,这次巡察是对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一次“政治体检”和“全面检阅”,人民检察院全体干部职工将全力配合做好本次巡察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要求上来,配合巡察组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二是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为巡察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三是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四是坚持统筹兼顾,自觉把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同统筹推进检察履职紧密结合起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自治县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时间为3个月,巡察组受理信访电话号码:15077611078,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2:00和15:00—18:00;邮政信箱: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生社区华庭路40号自治县党委第三巡察组A123号信箱,邮编:533400,在自治县检察院办公区大门旁设置巡察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1月16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及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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