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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党委第五巡察组巡察自治县林业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自治县党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0-18 18:42

根据自治县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8日下午,自治县党委第五巡察组巡察自治县林业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自治县党委第五巡察组组长陈小星就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自治县党委巡察办副主任甘振朋对支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自治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顾家敏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自治县党委第五巡察组全体成员,自治县林业局党组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干部及自治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陈小星指出,自治县党委第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和自治县党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市委和自治县党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和审计、统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自治县党委第五巡察组将忠诚履行职责,客观真实地向自治县党委汇报巡察情况,并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

甘振朋强调,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加强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开展巡察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全面“政治体检”,支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是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也是被巡察党组织应尽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义务。自治县林业局党组要按照政治巡察监督要求,端正政治态度、扛稳政治责任、查找政治偏差,通过发现问题、整改纠偏,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各方面的工作。自治县林业局党组在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同时,党员干部要积极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对巡察组工作进行监督,帮助巡察组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依规依纪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好自治县党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顾家敏表示,自治县林业局党组将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自治县党委巡察工作部署。深刻认识接受巡察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要求、是检验工作成效、助推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二是全力密切配合,切实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积极配合好巡察组的工作,认真细致做好有关后勤保障,主动衔接、做好服务,为巡察组高效开展工作创造优良的环境、提供便利的条件。三是强化立行立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将巡察成果更好地运用到推动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上,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围绕人民群众所需所盼,多措并举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绿化造林、森林防火、林业产业等各项工作。

自治县党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时间3个月。巡察期间设立专门信访电话:1507761105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邮政信箱: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生社区华庭路40号自治县党委第五巡察组A092号。同时,在自治县林业局四楼设置巡察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1月10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自治县林业局党组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值班编辑:李仙 校对:杨直旺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