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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党委第四巡察组巡察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自治县党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0-18 18:39

根据自治县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7日上午,自治县党委第四巡察组巡察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自治县党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韦金秀通报巡察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自治县纪委常委、党委巡察办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杨显华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莲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自治县党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干部、二层机构负责人及自治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韦金秀指出,自治县党委第四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深入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市委、自治县党委工作要求情况,深入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等监督整改情况。

杨显华指出,党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务必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反腐败绝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要自觉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政治检验,作为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本单位本系统和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上务实功、出实招、见实效,全力服务保障隆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杨显华强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被巡察党组织要承担巡察的主体责任,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及全体党员干部要端正政治态度,把支持配合巡察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重要标准,作为持续深化推进清廉隆林建设的具体行动,主动配合巡察工作,认真落实巡察工作的具体要求,诚恳接受监督检查。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强化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中,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要充分信任、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同时,对巡察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共同圆满完成好自治县党委交办的巡察任务。

杨莲表示,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将统一思想,摆正位置,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自治县党委的工作要求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接受巡察组的监督与指导。严肃工作纪律,强化配合意识、实事求是意识和服务意识,以积极主动的态度,为巡察组提供良好条件,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保证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深究原因,决不推卸责任、决不敷衍塞责,一抓到底整改,整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以本次巡察为契机,大力推进隆林医保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自治县党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时间为3个月。巡察期间设立专门信访电话:1507761026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邮政信箱: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生社区华庭路40号自治县党委第二巡察组A091号。同时,在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大门右侧设置巡察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1月10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值班编辑:李仙 校对:杨直旺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