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自治县党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0-18 18:33
根据自治县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7日上午,自治县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自治县党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周定明通报巡察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对支持配合本轮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芳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自治县党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周定明指出,巡察组将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主要围绕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巡视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四个方面开展监督。
周定明强调,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及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化政治认识,自觉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政治检验;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全面审视和改进各方面工作;要强化担当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及全体党员干部在接受巡察监督的同时,也要对巡察组工作进行监督,共同完成好自治县党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黄芳表示,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将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态度,坚决服从自治县党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全力服务,确保巡察组工作顺利开展;压实主体责任,狠抓整改,立行立改,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并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县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完善以巡促治促建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全面提升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水平。
自治县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时间3个月,巡察期间设立专门信访电话:1507761107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设立邮政信箱: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生社区华庭路40号自治县党委第三巡察组A090号,邮编533400。同时,在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置巡察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1月10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自治县党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值班编辑:李仙 校对:杨直旺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