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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故事丨补助款追缴记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廖添慧 邓行东 发布时间:2024-04-25 08:29

“违规发放的16.38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已全部退回财政账户。”3月25日,贺州市某县住建局向市委巡察办报送追缴违规发放给9户农户的危房改造补助款最新进展。

 

此前,四届贺州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某县住建局开展提级巡察,发现该县某镇在落实危房改造补助发放的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发放不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补助金,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县住建局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的材料显示,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补助事项完成整改,却只字未提及已违规发放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处置问题。

 

巡察组深入了解情况后,认定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的主体责任是住建部门,县住建局应当履行整改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应该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便将追缴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的问题向局党组反馈,督促其积极落实追缴工作。

 

县住建局党组对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进行了梳理,经入户动员、下达撤销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补助决定书、司法诉讼等,多方式和途径追缴后,仅追回3户农户危改补助资金合计5.46万元。而后,该局原党组书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双开”,新任局党组书记推进追缴工作不敢“较真动硬”,以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处理、农户不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没有依据协助执行等理由,持观望拖延态度,导致追缴整改工作停滞。

 

贺州市委巡察办结合对各县(区)巡察整改工作开展督导调研,针对该县住建局党组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不力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导,并围绕推动落实新制定的《贺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机制》《贺州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向该县住建局党组发出《工作提醒函》,在明确整改销号要求的同时,落实专人进行业务指导,建议该局党组从加大党的政策和纪法宣传力度,做实做细做通农户思想工作为切入口,督促用实际整改工作成效,挽回惠民财政资金损失。

 

进一步压紧压实追缴整改工作责任后,该县住建局党组采取积极措施,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和协调会,利用节假日入户反复做农户思想工作。

 

最终,在多方的坚持不懈努力下,涉及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其余6户农户,在思想上有了新的认识,表示愿意配合做好县住建局追缴工作,先后如数退回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至此,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追缴整改工作,也得以全面完成。(贺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