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琴琴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2-06 08:18
日前,经防城港市委批准,防城港市纪委监委对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琴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琴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琴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防城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防城港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琴琴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值班编辑:杨钁鑫 校对:杨直旺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