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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我们在行动之2月12日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2-12 17:27

2月12日,自治县纪委监委组织4个监督检查小组共12人对隆或镇、介廷乡、沙梨乡、平班镇,新州镇民强村、含山村、含山村坡瓜屯,革步乡蒙里村、弄保村、那弄村、者彦村、马用村,天生桥镇委果村、九龙村和幸福花园小区及“两违”综合执法大队等地开展监督检查。其中:检查村屯16个,检查医疗机构、药店3个,检查路口防控点22个。

经查,发现问题4个:1. 介廷乡在与田林县定安镇交界的6个主要防控劝导点都没有红外线测温仪,不能很好的对过往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监控;2.一些乡镇村两委与“两违”综合执法大队各自为政,未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排查工作推进缓慢;3.抽查幸福花园小区排查情况,发现排查登记散乱,只登记在家住户,对不在家的住户未排查登记注明,不利于再次入户补查等后续工作衔接;4.抽查药店3家,发现对进店人员检测体温执行不严,防控意识有松懈苗头。

同时,提出4条工作意见建议:1.建议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能协调解决介廷乡红外线测温仪紧缺问题;2.2月12日辖区内班线客车、农村客运车已恢复运营,建议每辆客车工作人员对本车乘车人员的基本信息,乘车时间、地点,下车时间、地点等信息进行登记,各防控劝导点负责对客车登记乘车人员信息情况的检查,以此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疫情防控;3.建议民强村两委、含山村两委与“两违”综合执法大队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快推进“两违”建房户排查工作;4.建议各督查组继续加强对各监测点督查,防止防控工作出现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