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党委第二巡察组 向自治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2026-03-24 14:13来源:自治县党委巡察办

根据自治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26年3月23日,自治县党委第二巡察组向自治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自治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自治县纪委常委、党委巡察办主任杨显华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自治县党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黄恩雄代表巡察组分别向自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李格伦和自治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李格伦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黄恩雄指出,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有力,落实上级党委有关工作要求存在差距;纵深推进管党治警不够有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存在薄弱环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基层党建存在短板;推动落实上轮巡察反馈问题不到位。

黄恩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坚持严的主基调,切实推进全面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三是持续推进党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四是明确整改责任,扎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杨显华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自治县公安局党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把抓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任务与具体行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自觉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重要标尺,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改,以整改工作成效体现政治担当。

杨显华强调,自治县公安局党委要对整改工作及时研究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从思路、机制、方法上抓整改落实,以整改成效体现忠诚担当。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树牢国家总体安全观,对政治安全、案件办理、依法履职、涉密管理等重点领域性问题要自上而下改、系统施治,一贯到底,推动一个问题解决带动一类问题解决,一个领域治理成效推动多个领域发展。对历史遗留问题要结合实际积极稳妥改、有序推进,坚持以实效为目标,拿出务实举措,一项一项抓落实,一条一条改到位。

李格伦表示,巡察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实事求是,自治县公安局党委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全面落实,绝不打折扣、绝不搞变通、绝不敷衍了事。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正视不足、认领问题。二是强化责任担当,以最有力的举措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三是坚持标本兼治,以最严实的作风深挖根源、长效管控。四是深化成果转化,以最务实的成效推动工作、服务发展。

自治县党委第二巡察组有关同志,自治县纪委监委有关纪检监察室、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同志,自治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自治县公安局各分局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教导员列席会议。